中宏网山西5月18日电 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水平,5月17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要以完善执法机制,加强力量配备,明确执法重点,落实各级权责,提高队伍水平,严格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持续从严查处等8项为重点任务,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依法行政,联合执法,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
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现场共同执法。与此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执法工作需求,统筹各方资源,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各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执法检查要覆盖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不少于两次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此次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