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晋城市价格争议纠纷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近日,晋城市发改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对接实施办法》,为在晋城市构建调解和诉讼制度有机衔接的化解体系奠定了制度基础。
为积极推动此项工作,晋城市发改委成立由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黄天明同志为组长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筹备组。筹备组多次赴省发改委对接价格调节工作,并加强与市中院、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向所辖各县(市、区)发改局有关机构征求意见,历经十余次专项工作会谈,多次初稿的修改与校定,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出台《实施办法》,为晋城市全方位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晋城市发改委将以《实施办法》为依托,建立和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员的遴选、培训、奖惩、退出等制度,以实际行动承担起晋城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职责,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工作,为全市人民提供高质量的价格争议纠纷化解服务。
原标题:市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对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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