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1月28日电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6方面21条措施,进一步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山西将加快建立行业碳排放预警、企业节能降碳、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应用等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力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宣贯实施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等国家标准,为全省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2026年起,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制度要求,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山西将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碳排放指标规划管理制度、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推进机制,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积极推动能耗数据统计核算改革,建立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指标、数据及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建立县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合理确定全省五年规划期碳排放双控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十六五”时期及以后,推动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刚性约束机制。
在重点行业碳排放预警管理方面,山西将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在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与减排潜力,建立统一的数智化平台开展常态化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预警,及时采取从严管理、淘汰落后等措施,遏制不良发展势头。积极开展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围绕煤炭矿山、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开发区和传统高碳行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探索形成减碳效益突出、地方特色鲜明的模式和路径,为全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在企业节能降碳管理方面,山西将实施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落实省级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推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落实节能降碳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切实做好年度配额分配、核定、清缴等工作;强化碳市场监督管理,落实重点行业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推动履约企业减少碳排放;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自愿减排项目开展减排量登记,规范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绿证交易市场,制定省级绿色电力交易细则,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同时,山西还将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建设山西省碳计量中心,制定一批适应全省产业特色的碳计量标准。
《实施方案》强调,山西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等重点行业产能,严格新建“两高”项目源头把关,对项目开展联审联批,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设计能效需达到标杆水平或能耗限额标准先进水平,环保绩效需达到A级或引领性水平。同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开展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在重点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在健全产品碳足迹应用体系方面,山西将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的产品碳足迹分级评定和管理工作,鼓励省内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特色产品企业、龙头企业、出口贸易企业等开展自身产品和供应链碳足迹核算或评价,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探索建设细分行业领域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鼓励重点行业企业逐步开展碳足迹信息披露等。
《实施方案》明确,山西还将开展碳排放双控评价考核。从“十五五”起,在五年规划初期,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将国家下达山西的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市,推动各市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任务。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为重点,综合考虑全省及各市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等指标,科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制定出台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办法,明确评价考核工作程序及结果运用方式,按时开展省级自评、市级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