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4月16日电,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本月进驻山西省督察进行督察,发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平遥、灵石等县(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法排污,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项目,带来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通报中涉事企业(项目)包括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年焦化项目、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60万吨/年焦化项目、介休市昌盛煤气化公司180万吨/年焦化项目、介休市井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聚丰能源96万吨/年焦化项目等。该批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批先建、违规取水、违法排污,将给当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载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均指出,山西一些地方没有摆脱对“煤焦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路径的依赖,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生态环保部要求晋中市及介休、平遥、灵石等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焦化项目加强监管力度,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山西省督察整改方案还要求加强焦化、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太原、晋中两市应按照《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焦化产业全面评估、科学布局,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停止违法焦化项目建设。(图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生态环境部官网通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5/202104/t20210416_828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