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1月11日电 日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因矸石填埋场不达标被处罚。
2024年7月19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矸石填埋场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南侧边坡马道未建设截水沟,中部部分区域覆土厚度不够,煤矸石裸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和参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G-9规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