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1月20日电 日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保德县晋能汇元煤业有限公司因擅自倾倒煤矸石被处罚。
2024年7月18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保德县晋能汇元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将煤矸石倾倒于山西忻州神达金山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填埋场南面荒沟内。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保德县晋能汇元煤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