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月21日电(记者 谢晓青)1月21日上午,太原市举行生态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宋力、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杨继生、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永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佳男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胡燕萍主持。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省城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发布会上,宋力对全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2024年1-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48天,优良率为67.8%,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4.73,同比下降4.4%。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2024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3.3%,完成省下达83.3%的考核指标任务;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比2023年的70%提高了10%;国考断面城市水质指数(CWQI)为4.7910,比2023年的4.9040下降了2.30%,太原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方面,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资局完成了79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3个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评审,11个地块全部完成修复治理,确保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共41个地块纳入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太原市优先监管地块完成污染管控33个,完成率为80.5%。
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方面,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围绕大气、水、固废等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利剑斩污”、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21项专项行动及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77件,处罚金额1573.6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246件,免予处罚21件,重大案件10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拘留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重点案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宋力提出2025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他表示,2025年,要全面完成山西省下达太原市的环境质量指标和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指标。要以全面推进美丽太原建设为统领,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目标,全方位打造“无废城市”,积极推进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抓好“四治”一体推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