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消息,为加大山西省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力度,省商务厅日前对太原、大同、长治、临汾4个市的1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省商务厅对1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9月25日前整改完毕。其中,涉及太原市5家,涉及临汾市3家,涉及大同市3家,涉及长治市3家。这4个市的商务执法部门将对上述企业是否遵守禁塑令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并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处罚。省商务厅要求各市要加大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检查力度和曝光力度,通过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作用,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太原晚报 李静)
原标题:违反“禁塑令” 我省十四家企业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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