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1月30日电(记者 贺国伟 通讯员 韩淑珍)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销售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电动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出行安全,11月28日,平陆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晓军带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文革、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原振涛,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调研。
郭晓军同志深入辖区内销售电动车的各家门店,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销售非标准产品、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实地了解店内销售车辆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相关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
郭晓军同志要求,各销售商家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销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动车,不做虚假宣传,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得违法改装车辆。要加强对前来购车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醒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