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月18日电 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1月17日,该厅发布《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工作情况表》,2021年,16名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1名矿长受到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图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山西省记分统计情况为:记分次数466次,记分矿长数364名。其中,16名矿长在2021年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1名矿长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受到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