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月16日电 1月16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确认128家企业为山西省2024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实行动态管理;企业有效期满当年需重新自评并向所在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评价,未申报评价或评价审核不合格企业,自动取消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通知要求,山西各市工信局(市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坚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断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做好跟踪服务和监测指导。创新型中小企业要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早日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图源: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