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信局日前牵头在太原市中小微企业中,开展诚信企业认定试点工作。
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定了《2022年度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工信局牵头,有关领导小组成员部门配合,在太原市中小微企业中,开展诚信企业认定试点工作,引导中小微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扶持资金发放、行政审批过程中,对守信中小微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太原市2020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参加诚信企业认定。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企业在“信用太原”信息库中无不良记录;企业按期申报缴纳税费,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等。参加认定的企业,需同意查询、审核、公布企业诚信信息。
通过认定的诚信企业,上报“信用太原”主管部门,列入守信激励“红名单”,享受相关激励政策;拟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2022年度诚信企业”证书。(太原晚报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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