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3月19日电 据信用中国(山西)消息,山西七一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襄垣县善福镇七里脚村、庄里村集体土地被襄垣县自然资源局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七一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善福镇七里脚村集体土地2.77亩修建南翼风井工业广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善福镇庄里村集体土地16.58亩修建北翼风井工业广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2014〕版,襄垣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山西七一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善福镇七里脚村村委、庄里村村委;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占用未利用地4.58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违法当事人与合法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善福镇庄里村村委)协商处置;同时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