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月23日电 据信用中国(山西阳泉)消息,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违反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制度被处罚款14.6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处置粉煤灰约20万吨,未对受托方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储煤厂未建成,约3万吨原煤露天堆放于该公司北面厂地,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对华阳建投阳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