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1月20日电(记者 贺国伟 通讯员 韩淑珍)11月18日,平陆县委政法委召开关于做好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彦主持会议。
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原振涛首先通报了永济市“11.08”交通事故情况及平陆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书记刘开锋传达了市委政法委《关于配合做好全市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
副县长郭晓军强调,平陆县三轮车、电动两轮车呈现数量多、分布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高发的特点,安全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开展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非常必要。交通管理大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分析当前形势,进一步完善责任传导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落实举措,确保三轮车、两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遏制死亡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平陆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海彦结合目前工作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三轮车、电动两轮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职能部门要率先垂范,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整治工作。
二是凝聚整治合力。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政法委员、网格员,要与公安局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配合做好各乡镇、社区的三轮车、电动两轮车的摸底、劝导、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三轮车“一车四档”。
三是加大路面巡查。交通管理大队要加强对三轮车、电动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无牌、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制作警示片、散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图册,悬挂宣传横幅、微信群发等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遵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三轮车、电动两轮车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