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2月4日电 日前,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请示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批复。
经审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同意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晋城市天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晋城市万屹鑫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该行7420万股股份(7%股权)。受让后,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行742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晋城市万屹鑫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行37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要求,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变更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该批复失效,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督、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