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0月19日电 10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直属支行、太原市分行因违法违规被处罚,涉及金额80万元。
据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直属支行存在租金保理业务不具备合法交易基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予以罚款50万元。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马丽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晋阳街支行客户经理、王志春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府西街支行客户经理,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分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