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3月20日电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被罚。
经查,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分行对该公司处23.3万元罚款。
时任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张平,时任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闫春萍,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分别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