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3月25日电 近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兴县泽源煤业有限公司因实施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2023年12月25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对兴县泽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精煤棚、中煤棚堆存约10000吨原煤,煤棚未按要求进行全密闭,易产生扬尘污染;矸石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截水沟,矸石填埋场覆土厚度不够且未压实,导致矸石自燃,有可见烟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十项和参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17、G-9的规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共计处罚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