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4月19日电 4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吕梁中支)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责令华安财险吕梁中支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1万元;时任华安财险吕梁中支临时负责人李超被予以警告,并被罚款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