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4月25日电 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1万元。
作为相关责任人,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刘孝强对上述行为事项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