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1月27日电 11月2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吕梁交口旺庄生铁有限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追究3人刑事责任,给予9名事故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追责问责9名公职人员。
2024年2月23日15时35分许,吕梁市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1#拦焦车集尘罩区域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62.2165万元。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于2024年2月29日成立了由省应急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总工会、吕梁市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吕梁交口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同时报请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
经调查认定,吕梁交口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监护人员和现场人员盲目施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焦侧地面除尘站1#风机停机后,干熄焦放散气倒流至1#拦焦车集尘罩内,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进入集尘罩内导致中毒窒息,监护人员违章指挥,与另外两名救援人员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状态下盲目施救,造成四人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调查组建议:追究3人刑事责任,给予9名事故有关责任人行政处罚,追责问责9名公职人员。另外,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泽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家事故相关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交口县委、县政府向吕梁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交口县康城镇党委、政府向交口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交口县应急管理局、交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向交口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分别向交口县政府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做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