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2月4日电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责令晋商银行朔州分行改正,对该行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