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2月11日电 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处以罚款5.1万元。
时任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安支行客户经理的胡某义、时任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安支行行长的徐某,对山西五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分别处以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