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3月18日电 3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5万元。
同时,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长兴支行行长的郭某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