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4月18日电 为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中的重要作用,切实落实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近日,太原市迎泽区医保局结合实际,出台了《迎泽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增强医疗保障制度托底性功能提供了政策支持。
工作人员正在认真审核居民申请材料
《细则》在原有的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基础上,新增民政部门认定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相关部门还未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两类救助对象,切实规范了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细化了政策措施、待遇落实,明确了申请流程,确保辖区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而影响基本生活。
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宣传医疗救助政策
自《细则》正式实施以来,迎泽区医保局积极推进政策落实,协同民政部门共同推进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流程。截至目前,已成功为辖区两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完成医疗救助审核拨付。
下一步,迎泽区医保局将继续做好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为辖区更多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身患大病有“医”靠。(通讯员 崔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