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4月2日电 4月1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山西各级各部门将围绕五个方面十七条举措,切实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坚决打破条块分割、行业壁垒,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健全招标投标制度体系。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持续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严格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不得出台有关制度文件、政策措施和示范文本。同时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定,针对存在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的文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予以修订、废止,形成现行有效的政策目录清单。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规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时,鼓励通过市场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或行业意见,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同时,山西还将加大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交易公开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全面推动省属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持续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立招标采购相关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招标采购专业服务水平;推进招标采购机制创新。根据各行业领域实际与特点,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的合理衔接。鼓励招标人合理设置绿色采购标准,落实环保、节能、低碳要求,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完善评标定标机制。优化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山西进一步明确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等各类不合理的低价投标。同时,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持续强化评标专家管理。持续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优质评标专家跨区域互联共享。健全完善评标专家入库审查、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管,提升专家履职能力。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监管,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落实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制。
健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功能。山西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功能,深化信息互认共享,优化自动归档功能。同时进一步完善电子招标平台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原则,完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原则建设运营电子交易系统,并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通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经营主体指定特定的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工具。
此外,在高效监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提升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水平,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监管模式。完善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指导协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分级分类实施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管部门、监管范围,实现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监管全覆盖。完善数字化监管方式,加强电子招标投标信息防伪溯源监督管理,及时预警、发现和查证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严肃查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招标文件随机抽查的力度,对异常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核查,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