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4月16日电 日前,山西省民政厅发布通知,山西大众自动化研究中心、山西外语专修学院、山西职业专修学院等26家社会组织连续三年未按要求向省民政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山西省民政厅拟对该26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上述社会组织,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山西省民政厅决定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26家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图源:山西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