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10月22日电(记者 段少华 通讯员 张舰)近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在晋中市左权县接待信访群众,协调解决信访事项,并调研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局,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左权县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参加调研。
在与麻田镇东安村干部群众交谈中,姚青林强调,要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包联、主动攻坚疑难信访事项,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听民意办实事”活动,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真正把这一“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姚青林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
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看,村庄规划属于“五级三类”中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是科学开展乡村建设的依据,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性、面向实施的系统规划。
村庄规划要保证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多条控制底线。
村庄规划作为法定的详细规划,应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针对性、实用性。
村庄规划要提升村庄各类用地的节约集约使用效率,合理统筹和配置各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空间,通过“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尊重“村情民意”展现乡村特色。
村庄规划编制严禁违反相关规定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在左权县昌鑫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调研时,姚青林强调,山西省政府确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承担非煤行业管理职责后,厅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有关工作,探索落实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职责,编制服务指南,完善复工复产、智能化矿山建设、过渡期内初步设计审查等具体政策,开展安全生产和非煤行业督导调研,部署“百名局长进百矿”专项调查。各级要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深化铁矿、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配置改革,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省统一、规范运行的网上交易平台,推动重要矿产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集聚,促进公平竞争,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持续深化非煤矿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各市县做好非煤矿山优化整合工作,坚决淘汰安全生产不达标、灾害严重难治理的矿山,积极引导资源枯竭矿山退出转产,构建“以大集团为引领,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新格局。
姚青林要求,一要严格开展整治工作。把整治工作作为履行矿产资源所有权职责和监管责任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和履行生态保护修复等义务情况的管理,确保关闭、退出和参与整合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到位。二要做好分类处置。充分认清当前经济形势,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三要鼓励企业加快整合重组。提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种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生产控制水平,引导企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四要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引导企业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意见推进整治整合重组。五要守稳守牢安全底线。绝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绝不能激化社会矛盾,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